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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发票确认收入的后续处理方式,请各位赐教

ERP系统已经使用三年,一直使用的是发货后即确认收入,考虑到风险问题,决定以发票确认收入。
采取的方案就是延迟发货时间,即开票后才进行系统发运,但有时候发票额是按发出商品的百分比来开的,也即单位数量要被拆分至小于1,请教各位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做更好?

系统没有应收暂估的概念,发运与开票是一体的,即发运即开票。

谢谢各位!
生活,可以如咖可以似茶,但不可以是白开水,索而无味
建议采用寄售方式可解决你提到的问题。 详细的你可以看看寄售业务的资料。
任清清
msn:rzq2005@hotmail.com
每天进步多一点,yeah。
应该绝大部分的ERP都支持先发货后开票模式来确认销售收入. 我们公司也是这么做的, 因为先开票会给财务人员带来不便: 你每发一次货, 他都要帮你开一次票. 其实可以在某个时间内集中开票, 可以把某一个客户的几张发货单开在一张发票上.这样可以省去很多时间.
昨天我去新中大面试的一道题就是货到发票未到的会计分录。  当然会计分录是难不倒我的啦。

如果你的系统是发运一体的话,可以这样处理:先根据送货单生成对应的发票,然后再补一张红字发票来抵销生成发票与实际开出金额的差异。待下次再补开发票后再手工进行补录。不知这样是否适合于你的系统?

但其实在财务概念上,送货与发票是应该分开处理的。送货单的机制凭证是结转库存,此时并不会确认销售收入,而是在开出发票时才是确认收入的时候。
I'm pricess M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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